從有關衛生方面的行政法規來看,衛生技術人員具有如下特點: 1.衛生技術人員是具備醫學專業知識的人員。醫療行為的特殊性,決定了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醫療機構中的衛生技術人員作 為防病治病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才能勝任工作。 2.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業務活動都有衛生行政機關的審查批準。衛生技術人員須經過有關機關審查批準,發給行醫許可證以后,才能合法行醫。 在我國,執行醫療業務的有國家和集體的醫療機構,以及個體開業者。國家和集體的醫療機構自成立之日起,就已獲得行醫許可證,因此,其衛 生技術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當屬合法的行醫。個體開業醫生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機關審批,始取得行醫資格,才能合法地執行醫療業務。因此,具備 一定的醫學專業知識,以及從事業務活動經過了有關機關的審查批準,是衛生技術人 (責任編輯: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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