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建房協議書
甲方:晉安區新店鎮XX村委會
乙方:
本文章由福州律師楊夏冬整理。茲甲方有一塊土地座落于東浦路xx村xxx小區后面向西地方。 為了擴建該村老人活動中心,招商乙方投資起建兩層樓房。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提供建房所需要的土地,并辦理相應的建設審批地,確保房屋建設的合法性。房屋占地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所建房屋為二層,第一層為甲方老人活動中心,第二層經甲方村集體表決,同意產權歸乙方所有。
三、因建設審批產生的一切工作及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四、因建設房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但是甲方應當配合建設工程的開展,為乙方提供便利,如水電、道路等施工條件。
五、房屋建設后,甲方應當負責將第二層房屋移交給乙方,確保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處分、出租、轉讓,甲方無權干涉。
六、如產權政府允許辦理的,甲方有權配合乙方將所建房屋的第二層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
七、乙方對該房屋享有的所有權,產權期限與祥亭小區的其他住宅房屋期限一致。
八、乙方二層房屋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按該小區同等收費標準進行收取。
九、如遇政府拆遷的,因拆遷所獲得的一切收益補償,甲方與乙方對全部拆遷補償各分配一半。
十、如有他人阻礙乙方對二層房屋行使所有權或使用的,甲方負責處理協調。
十一、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或其他原因導致施工沒有完成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施工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損失預計 元。
十二、在房屋建設后,如甲方或其他人員阻止乙方對二層房屋行使所有權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元。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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